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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张美华佛教教职人员身份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9-10-08  编辑: 作者: 宁波市佛教协会   浏览:次  改变字体:

各市佛教协会、普陀山佛教协会:

因台州温岭假冒教职人员张美华在佛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过程中,提供不实信息办理相关手续,根据《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汉传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的相关要求,我会已于2017年3月1日批复台州市佛教协会取消“释演刚”(法名:“道空”,法号:“演刚”,戒牒编号:960449,佛教教职人员证备案证号:331081100047,身份证姓名:张美华,性别:男,身份证号330621197112171615)的佛教教职人员身份,并吊销其持有的佛教教职人员证书。我会已按要求向中国佛教协会申请注销戒牒,到省民宗委办理注销备案手续,并请台州市佛教协会收缴张美华教职人员证书、戒牒。

通告内容,以本件为准。特此通告。

 

 浙江省佛教协会 

2018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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