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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宗教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经验交流会召开,俞正声强调了什么?
发布日期:2017-09-13  编辑: 作者: 宁波市佛教协会   浏览:次  改变字体: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宗教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经验交流会11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把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宗教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持续引向深入,进一步推动宗教工作向前发展。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主持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统战部部长孙春兰出席会议。

评 价

  俞正声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宗教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明确了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任务。各地各部门扎实开展工作,推动宗教工作取得新进展,宗教领域总体保持了和谐稳定。

方 向

  俞正声指出,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关键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导”的重要思想,在“导”上下功夫。

    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始终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把信教群众紧紧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

    要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积极作用,鼓励和支持他们在开展公益慈善、弘扬传统文化、促进民族团结等方面多作贡献。

    要始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用中华优秀文化浸润各宗教。

    要不断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用法律规范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行为、规范宗教团体的行为和宗教活动,用法律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

落 实  

    俞正声强调,各地要紧密结合实际,推动中央关于宗教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扎实推进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要遏制宗教极端化倾向,坚持依法治理,对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矛盾纠纷,违反什么法律就按什么法律处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防范校园传教活动。要重视培养爱国爱教的宗教界人士,增强他们抵御极端思想和境外渗透的能力。

  俞正声强调,要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做好《条例》的宣传和培训,切实保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规范执法程序,按照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会议由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局主办。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全国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有关负责同志约190人参加会议。有关地方和部门的9位同志在会上作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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