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全区佛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建设,区佛教协会根据《宗教事务条例》、《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宁波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宁波市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档案管理工作考评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办法,对佛教活动场所内部管理制度进行梳理修订,统一制定12项制度汇编,其中:组织、人员、财务、资产、消防、卫生防疫等6项制度统一制作图板下发,供全区佛教活动场所参照施行。(海曙区佛教协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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