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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汉传佛教教职人员 证书延期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13  编辑: 作者: 宁波市佛教协会   浏览:次  改变字体:

 

浙佛202027

 

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汉传佛教教职人员

证书延期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佛教协会,普陀山佛教协会:

根据中佛协《汉传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等相关规定,佛教教职人员证书有效期为5年,经我会认定并经宗教部门备案的佛教教职人员证书分批到期。我会对本年度即将到期的证书开展延期审核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指导原则

为加强对我省佛教教职人员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我省佛教教职人员证书连续有效,各设区市佛协、普陀山佛协须明确由专人负责,并根据审核标准、操作流程及相关规定办理佛教教职人员证书延期审核工作。

二、延审教职人员范围

2015年及以前在我省完成认定备案的教职人员。

三、办理时间

材料报送时间从通知下发起至20201231日止,可以根据资料情况分批报送并附汇总表。时间截止后未报送的,原持有的教职证书将自动失效。

四、延审资料和要求

1、《浙江省宗教教职人员延期备案表》,其中本人简历中需注明受戒情况,曾有婚史的需注明婚姻始终时间;

2、《佛教教职人员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且婚姻栏为未婚(空白默认为未婚)、离异、丧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戒牒》原件及复印件;

6、《离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曾有婚史的提供);

7、各设区市佛协、普陀山佛协审核原件,审核无误后,复印件盖“与原件一致”章,除《佛教教职人员证》外,其余原件返还本人。

此项工作时间跨度大,情况复杂,任务艰巨,请各设区市佛协、普陀山佛协高度重视,在办理过程中,遇到新问题新情况须及时反馈沟通,工作联系人:本戒法师15057175375,传智法师18368895409,道清法师15262866806。浙江省宗教教职人员延期备案表、操作流程及相关答疑见附件。

 

附件:1.浙江省宗教教职人员延期备案表

2.浙江省佛教教职人员证书延期审核操作流程

3.浙江省汉传佛教教职人员证书延期审核工作相关答疑汇总

      浙江省佛教协会  

202048  

附件1——浙江省宗教教职人员延期备案表.doc

附件2——佛教教职人员证书延审工作流程.pdf

附件3—浙江省汉传佛教教职人员证书延期审核工作相关答疑汇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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