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自东汉传入中国后,至东晋戒律逐渐完备。南北朝时期比较盛行的是《十诵律》,至梁朝时北方始传《四分律》,并加以广大。延至隋唐,《四分律》成为律之正宗,形成律宗。律宗是依据小乘法藏部《四分律》并加以大乘教义阐释而形成的宗派。由于对《四分律》的理解和运用不同,律宗又分为三派:即道宣所创南山宗、法砺所创相部宗和怀素所创东塔宗。其中南山宗为律宗大宗,相部宗和东塔宗流传不久就与南山宗合流,因此,南山宗一般等同于律宗。
唐代律宗主要在会稽、杭州和湖州等地弘传,其中会稽是唐代律宗的中心。在宁波则传承不清。五代以后,律宗的中心移至杭州。
宋代律宗在宁波的弘扬者主要有元照和元肇。元照(1048—1116)于绍圣五年(1098)二月在明州开元寺建戒坛,依律传戒度僧。元肇(?—1130)俗姓陆,明州人,早年习律,专注阅诵,“操行谨严,精进无懈”,曾刺血书莲经1部,写律宗诸疏3部。居明州湖心寺专弘南山律宗,建炎四年(1130),金兵破明州,强之北行,圆寂于途中。
元明时期,浙江律宗已经衰微。清代律宗有所起色,但主要在杭州地区。 辛亥革命后,弘一法师发誓愿弘扬南山律宗。民国二十年(1931)二月,弘一在上虞白马湖法界寺,于佛前发专学南山律誓愿,五月,慈溪金仙寺住持亦幻法师发起创办南山律学院,请弘一主持弘律。弘一为有弘传南山律的机会,满心欢喜,答应任课3年,并移居五磊寺。后因故未成。弘一对律学作了深刻的研究,著有《四分律比丘戒相表记本》、《羯摩随讲别录》、《律钞宗要随讲别录》、《南山宗祖略谱》等,使宋元以来式微的南山律宗,得以重新弘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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