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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冬季和2015年春节期间佛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1-21  编辑: 作者: 宁波市佛教协会   浏览:次  改变字体:

各县(市)区佛教协会、宁波雪窦山佛教协会、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佛教协会:

    今年入冬以来,全国安全形势严峻,发生了人群聚集踩踏和火灾等安全事故,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年末岁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省民宗委《关于做好当前民宗领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市民宗局《关于切实做好冬季和2015年春节期间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的通知》和省佛协《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节日期间佛教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场所和信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安全工作

    安全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冬季气候干燥,用火用电量增加,加之春节临近,佛教场所“烧头香”等活动增多,人员流动加大,易出现各种安全隐患。12月25日,在全省经济会议上,夏宝龙书记和李强省长专门就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1月16日,在市佛协九届五次理事会议上,市民宗局许伯强副局长也就2015年春节安全工作进行了部署。各地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坚决克服松懈情绪和麻痹思想,认真抓好今冬明春安全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安全工作机制

    各地佛协及佛教活动场所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三防(放火、防盗、防拥挤)三定(定人、定堂、定医院)三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监管落实)”,对春节前后举办非通常宗教活动,要从严掌握办理审批的相关手续。场所主要负责人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落实安全预案,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春节期间,进入佛教活动场所人员数量要严格控制在安全范围内,对安全得不到保障的场所,不得进行聚会活动。坚决杜绝因人员拥挤踩踏、房屋超负倒塌等伤亡事故的发生。有建筑施工的场所,要进一步强化施工安全工作,确保施工安全和场所人身安全。

    三、加强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

    2014年,我市开展了安全大检查工作,发现部分场所存在着一些安全隐患。各地佛协要集中对宗教活动场所安全事故隐患再进行排摸调查。各佛教活动场所也要结合安全大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再进行全面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措施、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完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是否存在影响疏散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是否齐全完好,用火用电管理是否到位,有无违规使用明火等内容进行重点检查。排查工作要深入、细致、扎实。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切实措施,及时整改。各地佛协也要及时跟进,强化督导,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四、全力做好安全安保工作

    各地佛协和佛教活动场所要重点查看安全保卫工作制度是否齐全,落实是否到位,治安、防盗等措施是否具体落实到位。切实加强场所的内部管理,同时要建立健全佛教活动场所与村(社区)的联防制度,防止暴力事件的发生,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维护社会稳定。

    五、加强应急值守工作

    节日期间,各地佛协、各佛教活动场所要落实值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要注意了解情况,掌握动向,发现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一旦发生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

 

 

 

 

                                                                宁波市佛教协会

                                                                201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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